为认真落实学校《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实施方案》及《教学环节质量标准》,强化公司常规教学的精细化管理,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行为,促进“教学常规要求”内化为“教师的自觉行为”,实现教风与学风的良性循环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成立学院巡课小组
组长:经理
副组长:分管教学、员工工作副经理(主任)
组员:各教研室主任、副主任
二、巡课检查内容
1. 教师课前准备情况。电脑、投影等设备是否准备充分无故障,教学资料是否准备齐全。
2. 教师执行课表情况。教师是否按课表上课;是否有私自调课的现象,是否有脱岗或中途离开课堂现象;是否提前下课。
3. 教师课堂行为表现。授课进度和内容是否符合课程标准的要求;教师是否做到仪态端正,教态亲切,表述得体;是否坐着上课(除身体不适外)、接听手机等不符合学校要求的现象。
4. 课堂教学组织情况。员工到课率是否低于学校的要求;员工是否做和上课无关的事情;教师是否对员工放任自流;是否有其他课堂违纪现象。
三、巡课要求
1. 公司每天安排巡课至少两次,具体时间、班级由巡课人员决定。巡课人员每周一上午到学院办公室领取《教学巡查记录表》。巡课结束后,及时、认真、如实填写记录表。
2. 巡课人员认真了解所发现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,及时和有关教师交流,本着真诚帮助、重在教育和及时解决的态度,提出处理办法或建议,并做好现场记录。
3. 对发现的严重问题(按学校《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》属于教学事故及以上范畴的)或突发事件,应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。
4. 巡课人员在每周巡课结束后对巡课过程予以小结,填写巡课小结,肯定优点,指出不足,提出建议。并于周五下班前将记录表交回学院办公室。
5. 巡课时不提前通知授课教师,同时要应尽可能不影响师生注意力,避免影响教学。
6. 公司将在教学例会中及时反馈巡课情况,并结合期中教学座谈会、期末工作总结等活动对相关情况予以书面总结和通报。
四、巡课结果运用
1. 坚持问题导向,巡课中所发现的问题将作为今后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。
2. 巡课结果作为教研室和教师个人考核的依据之一。
五、本制度自2015 年3 月30日起开始实施。
抄送:学校教务处、学校办公室。
必威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印发